红网时刻新闻4月17日郴州讯(通讯员 胡海)4月16日,郴州市信用建设促进会收到郴州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变更郴州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备案登记的复函》(郴司函〔2026〕1号)。复函正式同意该会对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备案登记进行变更。

下一步,郴州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将切实加强对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开展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法依规预防和化解企业信用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海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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