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内附郴州22个快处快赔点地址)建议收藏

开车上路

小剐小蹭在所难免

当您在道路上发生了

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用最简便的方法

最快捷的方式

进行定责理赔呢?

“快处快撤”需满足的条件

1.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2.车辆损失在2万元(含)以下。

3.事故车辆能自行移动的。

4.事故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快处快撤”不适用的条件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请大家记住: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请使用“交管12123”进行快处快赔,既高效又便捷,还不会造成交通拥堵。下面就教大家具体的操作流程,你们可要详细看一下,学会自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一、“三拍一交”快撤离

1、三拍

2、一交

3、快撤离

二、线上快处快赔渠道

当事人可以用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后申请事故快处快赔,平台有工作人员在后台值守即时审核,可以线上认定轻微交通事故责任。温馨提示:“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快赔平台工作时间:8:30-17:30。

三、不适用快处快赔的事故处理流程

四、郴州市快处快赔点介绍

一大队

郴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京湘服务点

地址:北湖区樟树岭隧道口(香樟苑小区旁)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大队

申湘总部快处快赔点

地址:北湖区南岭大道城前岭立交桥申湘快处快赔点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鹏和名车快处快赔点

地址:北湖区南岭大道鹏和二手名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大队

快处快赔悦迪点

地址:北湖区五岭大道(郴州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大队

鑫瑞快处快赔点

地址:苏仙区白露塘镇白露塘菜市场公交站鑫瑞汽修服务有限公司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鹏洋快处快赔点

地址:郴州大道与京珠高速交汇处东南侧广汽传祺鹏洋4S店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 兴

资兴市林邑威达汽车服务中心

地址:资兴大道888-1(高码加油站对面)

上班时间:8:00-18:00

资兴市乐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汉宁路442-2号(博陵新村)

上班时间:8:00-18:00

资兴市佳友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大道10号(外贸公交站旁)

上班时间:8:00-18:00

资兴市恒运汽车服务中心

地址:资兴大道325号(天燃气公交站旁)

上班时间:8:30-18:00

桂 阳

桂阳县祥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快处快赔点

地址:桂阳县汽车洗护中心(金叶路交警大队斜对面)

上班时间:8:00-18:00

永 兴

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处快赔中心

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230号

上班时间:全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

宜 章

宜章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98号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 武

临武县舜驰汽贸快处快赔点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慕冲村

上班时间:8:00-18:00

临武县恒驰汽贸快处快赔点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黄莲村

上班时间:8:00-18:00

临武县阳光汽修厂快处快赔点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刘家村

上班时间:8:00-18:00

临武县轩宇汽贸快处快赔点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刘家村

上班时间:8:00-18:00

临武县鸿冠汽贸快处快赔点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刘家村

上班时间:8:00-18:00

嘉 禾

嘉禾县闪亮地带快处快赔点

地址:嘉禾县G357桂嘉大道闪亮地带大酒店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汝 城

汝城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地址:汝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宣股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桂 东

桂东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汝桂路54号

上班时间:8:00-18:00

安 仁

安仁县安平镇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服务点

地址:安仁县安平镇安平中队(安平派出所旁)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交警提醒

凡是符合快速处理情形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应当及时主动上传案件信息

撤离现场

切记不要在事故现场停留

对于应当撤离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发生事故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造成交通堵塞,因而引发二次事故及其他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行政处罚和事故损害赔偿的后果。

来源:郴州公安交警

作者:刘晓华

编辑:何雨杏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