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6日讯(通讯员 欧阳丹 朱文华)“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5月5日,一起公职人员涉嫌诈骗罪案开庭,汝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汝城县法院院长彭忠光担任审判长。
汝城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邓某先后多次以帮忙申请廉租房、办理入学及代理诉讼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何某等13人共计15万余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一空。庭审中,被告人邓某起初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有异议,经公诉人举证、质证和法庭教育后,被告人邓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战“疫”特殊时期,汝城县检察院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依托本院远程视频系统,形成了远程提讯、远程会见和远程出庭等“云办案”模式,确保检察防疫同推进、公平正义不止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欧阳丹 朱文华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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