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8日讯(通讯员 谭宝军 刘玲玲)“非常感谢巡察组的关心,没想到时隔2年,组织还给了我们家这份意外的温暖。”近日,永兴县交通运输局已故退休干部李某某之子拿着刚刚补发的7000元抚恤金,激动地向永兴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今年3月,永兴县委第三巡察组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对永兴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县水运事务服务中心。
在巡察中,发现已故退休干部李某某有一笔抚恤金实际发放金额与核准表核发金额不一致,存在少发抚恤金的问题。
随后,巡察组进一步比对了两笔相同情形的账目凭证,查阅国家相关文件标准,同时与李某某家属取得联系,核实李某某的抚恤金应发149974元,实发142974元,少发了7000元。
“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转账时不细致。”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室史某某说,少发的7000元依然在账上。
县委第三巡察组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立行立改函。该单位立即将少发的7000元抚恤金补发到位,并与李某某家属沟通解释。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谭宝军 刘玲玲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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