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形势,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湖区、苏仙区及市直各学校、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暂定于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其他县市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因延期所耽误的课程,可以在周末补齐,不得另外收费。
二、延期开学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学生实际,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任务,定期向学生了解情况。学校应利用家长QQ群、微信群等途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假期的监护责任,督促孩子按学校的假期学习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尽量居家不外出,注意防护。
三、延期开学的学校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等。延期开学的学校及幼儿园尽量采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工作,督促教师在假期制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在家做好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
四、各学校在防控期间不得对外开放学校场地,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延期开学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集中自习或返校活动。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实习学生安全防治教育,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对于暂未开展而即将 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延期开学的学校要做好延期开学应对方案,提前做好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提前做好校园消杀、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
六、严肃纪律。严禁延期开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线下辅导答疑、违规补课等,严禁延期开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前开学,严禁教师家教家养,严禁学科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延期开学期间组织学生培训,严禁组织学生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学 生聚集性活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面向社会征集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735-2884485。
郴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5日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