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峰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生产、销售假药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峰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31万余元,同案被告人李某兵、李某利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九年不等。至此,由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查办的“6•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20年6月,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向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案件线索:该省承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警方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通过对订单进行追查,发现该案的发货地址涉及郴州市。郴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联合公安部门迅速查处。于7月8日,对位于郴州市北湖区某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峰等人生产假冒性保健食品、假药万艾可(伟哥)、假避孕套黑窝点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现场查封多功能包装机(喷码)2台,封口机2台等生产加工设备工具,查扣“德国增大延时丸”“极品金伟哥”等性保健品共计3446盒,假药万艾可(伟哥)成品215瓶、半成品34868板,假冒杜蕾斯、冈本避孕套10747盒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同时,立即组织对涉案性保健食品,万艾可(伟哥)原料、半成品、成品,假冒杜蕾斯、冈本避孕套进行抽检,经检验,查获的性健食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经鉴定,“Viagra”属于假药;“Viagra”、杜蕾斯、冈本系列避孕套均属于侵权假冒产品;被查获的“Viagra”货值金额为65.3万元,被查获的杜蕾斯、冈本系列避孕套货值金额为75.2万元。
因涉嫌刑事犯罪,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4日将案件移送郴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成立了6•23”专案组,民警将正在郴州北湖区某寄递点寄递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兵、李某利当场抓获。2020年10月在河北省警方的配合下,在廊坊市区一出租房内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峰抓获。至此,“6•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成功破获。
经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峰从“李勇”(在逃)处购进了一批制作性保健食品、避孕套的原料及生产设备,并将原料及生产设备托运至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某村自建房内开始生产“德国增大延时丸”“极品金伟哥”等性保健食品以及“Viagra”(中文名“万艾可”俗称“伟哥”)、假冒杜蕾斯、冈本避孕套。2019年5月,李某峰雇佣李某利(另案处理)在该自建房内生产上述三类产品,李某峰、李某利在生产性保健食品和“Viagra”过程中,将“西地那非”(一种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药物、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掺入面粉中予以销售,由李某峰负责销售和收款,由李某利负责生产和发货,上述三类产品主要销往北京、河北等地。
本案是以生产销售伪劣性保健食品为主,带动生产销售假药万艾可(伟哥)和假冒避孕套,也是郴州市首例“假伟哥”案。其上线和下线数量众多,分布较广,涉及湖南、河北、北京等20余省市区。该系列案共立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移送相关犯罪线索300余条,一个涉及全国20余省市区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张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