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7日讯(通讯员 廖伟鸿)近日,苏仙区检察院向区法院起诉一起贩毒案件。二名被告曹某某、李某是一对夫妻,因为共同贩毒,俩人在交易现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查,2021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李某在郴州市某酒店附近以3000元的价格将毒品海洛因卖给吸毒人员袁某。过了两天,又一个吸毒人员发微信给李某,问李某能不能搞得到毒品,李某回复搞到后会通知他。之后李某便将有人要毒品的事情告诉了自己丈夫曹某某,并商量好由曹某某去联系毒品,由李某负责联系吸毒人员袁某。当晚19时,曹某某和李某从上线购买了600元钱的毒品,并将毒品分成两份,一份留给自己吸,另一份以600元卖给吸毒人员。当曹某某和李某夫妻在某宾馆附近与吸毒人员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夫妻俩曾经都是公职人员,却因为吸毒成瘾后花光了所有积蓄,并失去了自自己的工作,再也无钱购买毒品时,就双双堕入“以贩养吸”的恶性循环之中。
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李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均涉嫌贩卖毒品罪。曹某某、李某共同故意犯罪,在作案过程中相互分工配合。苏仙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李某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廖伟鸿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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