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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确定!

8月25日,郴州市教育局发布《郴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学时间以及开学后一些注意事项,赶紧一起看。

严格按开学时间开学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9月1日起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校分学段错时错峰报到,教职工提前3天到校,对报到入校的师生员工现场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

教职员工及学生幼儿分八类返校返岗

1、本人及同住家人湖南省健康码均为绿码,报到前14天内均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于9月1日起凭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

2、本人或同住家人有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尚未解除的,暂缓返校,待转为绿码后方可返校。

3、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区县市的师生暂缓返校,待当地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校。

4、报到前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师生、报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应向当地社区主动报告,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凭社区开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5、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待风险解除后返校。

6、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经当地疾控机构或社区认定告知为一般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时空伴随人员)的,待风险解除后返校。

7、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8、2021年7月以来至报到当日感染新冠病毒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

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须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师生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等制度和方案,明确每个制度方案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开学物资准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学前要切实做好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准备以及校舍维护工作,满足新学期教育教学需求。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教材教辅的分发准备,确保课前到书。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在保持全过程动态管理基础上,全面摸排师生暑假期间及返校前健康情况和行程,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开学前集中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含物业、食堂、配餐公司等所有第三方机构入校工作人员)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

完成学生假期表现评价表。各中小学通知、指导家长在开学前填好《郴州市中小学生假期表现评价表》,在开学报到时上交。

切实做好控辍保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开学前加强与有辍学倾向学生以及特殊学生群体的沟通联系,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防止因疫情、家庭困难造成新的辍学;开学一周内,对未到校学生要逐一跟踪其去向和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属于辍学的,要将在校生辍学名单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当地政府统筹下开展“三帮一”劝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

2、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同步启动课后服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开学同步要启动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根据“双减”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

加强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收费文件精神,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选用“五限”规定,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格执行“六限”规定,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

加强培训机构管理

切实加强秋季开学前后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今年暑期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坚决不得再开班,义务教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非义务教育线下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放。开学后各类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的相关要求。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三防”措施,全面排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严格出入校园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统筹抓好防溺水、校车、食品安全、消防、交通等学生安全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防止个人极端事件发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各县市区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深入基层、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特别要深入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指导开学工作,了解真实情况,倾听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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