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部分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需求,提振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限开放部分营业性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业场所复业范围
按照《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暂停辖区内部分营业性场所营业的通告》(第3号令)中界定的范围,影院、剧院、网吧、KTV、游泳馆、室内健身房、洗浴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可有序恢复营业,其余暂缓复业。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一)各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人员管控,对进入营业场所的所有人员要“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信息),并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否则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等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村)或区疾控中心,对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要督促接种疫苗。要控制人员总量,影院、剧院等场所严格控制在承载量的70%以内,加强人员疏导,拉大间隔距离,严防人员聚集。
(三)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场所通风,开业前、结业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电梯间、电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提高消毒频次。
(四)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三、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监管”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区文旅广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行业防控指导。各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强统一组织,尽快有序恢复营业。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经营面积大、通风效果好、消毒设施齐备、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鼓励其早日恢复营业,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14日
关于辖区部分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需求,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限开放部分营业性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业场所复业范围
按《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暂停辖区内部分营业性场所营业的通告》(第3号令)中界定的范围,影院、剧院、网吧、KTV、游泳馆、室内健身房、洗浴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可有序恢复营业,其余暂缓复业。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1.各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迫究法律责任。
2加强人员管控,对进入营业场所的所有人员要“三码联查”(印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信息),并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否则不得进入经曾场所。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等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村)或区疾控中心,对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要督促接种疫苗。要控制人员总量,加强人员疏导,拉大间隔距离,严防人员聚集。
3.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场所通风,开业前、结业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电梯间、电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提高消毒频次。
4. 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三、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监管”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区文旅广体局、区卫生健康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行业防控指导。各属地镇、街道要加强统一组织,尽快有序恢复营业。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经营面积大、通风效果好、消毒设施齐备、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鼓励其早日恢复营业,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14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章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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