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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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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男,1987年2月出生,本科毕业,先后在院办公室、审管办、城前岭开发区法庭、执行警务局工作,现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先后获评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院工作人员、郴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北湖区最美干警等荣誉称号,多次获评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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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需要我的地方”

憨厚朴实、成熟稳重,是王林给人的第一印象。自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十年的工作经历,磨砺了他善于快办案、办难案、打大战的能力。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收官之年,王林临危受命任北湖法院执行局局长。仅有全市十分之一的执行力量,却面临着全市三分之一的执行任务。“案多人少,压力山大。执行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已经是常态。必须尽快走出一条提质增效的新路子。”面对困境,王林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干就要干好,才能对得起组织的重托。

他迅速进入角色,带领执行局一班人,想方设法,加班加点,攻坚克难。用半年的时间,他摸清执行工作和执行局实际情况后,认为如何合理分配资源,整合资源,做好执行工作繁简分流至关重要,既而提出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人员分类、事务分离“三分”新机制的执行工作思路。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当繁则繁、宜简则简、简案快办、繁案精执”,规范了执行流程。与此同时,在执行团队化模式的基础上,他积极探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速执团队、普执团队、终本团队、执恢团队“一中心四团队”。各团队专司其职、各司其能,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密切衔接、高效有序,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机制畅了,人心顺了,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执行局在王林的带领下,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工作再上台阶。执行司法质效排名由全省125个基层法院的倒数第一,一度跻身全省法院第一名。

作为执行局长,王林不仅善于运筹帷幄,在“战场”上更是果敢骁勇、身先士卒。他成功执行完毕了“临武县老虎崖铅锌矿交付案”、“仰天湖风景区强制搬迁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林是湖南衡阳人,大学毕业后只身一人来到郴州工作。家人担心他孤单一人在外吃苦,多次要他回衡阳或是更好的地方工作,王林拒绝了。他说:“我要留在需要我的地方,而不是我需要的地方”。

这些年,正值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执行难”,王林深知压在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既然选择了,就尽自己所能要把它做好,这样心里才踏实,这是王林做人做事的原则。执行攻坚活动以来,他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一心扑在工作上,“白加黑、五加二”是他的常态。作为一个法官、一名党员,他无疑是优秀的,但是作为丈夫、父亲,他却显得不称职。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这年4月,王林的“二宝”出生了。可王林在孩子出生时去看了一眼,就又匆匆忙忙回到单位,一头扎进了工作中,这一忙就到了过年,期间大半年几乎没有再回衡阳老家。从出生时看到襁褓中的孩子,到过年回家,孩子已经会牙牙说语。在孩子长大最艰难的时间里,王林缺席了,对于妻儿,他深感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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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是法官对人民、对法律最庄重的承诺。“法律条款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应该温暖的;司法程序是刚性的,但司法结果应该是和谐的;法官职业是庄严的,但法官个人应该是亲和的。”这是王林的座右铭。

自从到执行局工作以来,稍有影响的案子没有他不熟悉情况的;前来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无一不受到他热情接待的。遇到困难时他永远想在前面、冲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心中的理念。他认为做人要有同情心,做一名执行法官更要有悲悯之心。他常说“群众事无小事。群众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群众的疾苦就是我的疾苦,做好群众的公仆是我作为人民法官永远不变的信念”。王林心中装着老百姓,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在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他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彭某是已近60岁的老人,因辛苦积攒近半辈子的血汗钱眼看就要打水漂而忧心忡忡,于是先后五次前往资兴市等地调查取证,顺藤摸瓜查到被执行人曹某兵妻子夏某名下有两处房产,追加夏某为被执行人,通过查封房产、委托评估、拍卖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最终将九年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彭某领到执行款后感激地说:“我一直认为法院没把我的案子放在心上,我没想到你们法官一直在帮我挽回损失,真的感谢你们九年时间的执着努力。”

廖某和廖某辉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在一次争吵后廖某辉殴打廖某,将其右眼打伤。事后廖某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但被告廖某辉坚决表示不同意,并一再对廖某及其亲属进行电话和短息骚扰、谩骂和侮辱威胁,并扬言“你绝情我无义,我要你死得好看”,甚至还将廖某父母家的门、窗砸坏。4月26日廖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王林根据提供的短信、通讯记录等证据,及时查实了申请人廖某的事实和理由,仅用两天时间便及时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的裁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郴州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王林用法律的权杖依法保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

自2013年10月从事审判、执行工作至今,王林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近2000余件。在审理、执行大量错综复杂的案件基础上,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论是在办案数量还是质量上均名列全院前茅。王林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2018年任执行局长以来,执行到位金额达30余亿元,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人民群众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王林一向奉行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公正办案。有的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他,但他始终掌握这样一条原则:只有不吃请、不收礼,腰杆才能硬,才能秉公办案。

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神圣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捍卫公平、伸张正义、把公正、高效、为民、文明、廉洁的司法理念传达给当事人,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朱锋云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6/22/9575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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