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5日讯(通讯员 汪亚娟)日前,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湘法办〔2021〕2号) ,其中,桂阳县荣获“湖南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县”荣誉称号,这是当前郴州市唯一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县份。
桂阳县自2020年7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0年桂阳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县3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壮大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力量,招聘专家、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日轮流坐班,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以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为成员的“法治小分队”,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宣传法律,深受群众欢迎。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汪亚娟
编辑:章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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