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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警方抓获跨4省盗窃团伙,为群众挽损43万余元

红网时刻通讯员 吴春艳 郴州报道

1月10日,桂阳县城区某手机店被盗走价值6.4万余元财物。案发后,桂阳县公安局对案件展开调查,成功抓获跨湖南、山东、浙江、江苏4省盗窃的犯罪团伙,并全数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43万余元。经进一步深入侦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该案于4月28日由桂阳县公安局移交县检察院起诉。

半夜砸玻璃行窃

1月10日,桂阳县公安局接到一起入室盗窃的警情:当天凌晨3时许 ,县城区某手机店遭遇了小偷,其店内11台平板电脑、3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1部苹果牌电话手表、1部苹果牌智能手机被盗,被盗财物价值合计6.4万余元。

案发后,桂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县局刑侦大队和鹿峰派出所精干力量为成员的案件侦破小组,要求全力破案,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专案组通过店内监控及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4人作案团伙,除了被店内监控拍到的2名行窃人员外,门口还有2名男子负责放风。

通过进一步信息研判分析,民警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这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江苏省人,并多次跨省作案。为尽快抓获嫌疑人,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先后前往湖南衡阳、长沙,江西赣州,江苏连云港等三省多地,辗转2000余公里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多日连续奋战,民警于1月15日下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孙某豪、李某泽、胡某硕、段某文抓获。

全数挽回受害人损失

嫌疑人到案后,民警立即对嫌疑人进行连夜突审。经查证和审讯得知,胡某硕等人有盗窃犯罪前科。2021年1月8日,李某泽、胡某硕、段某文和孙某豪等人决定到外地“干一把搞钱花”。为凑路费,胡某豪和段某文将自用手机变卖,驾驶一黑色套牌轿车一路来到桂阳。

1月9日下午,胡某豪等人经踩点后决定对向阳路一手机店下手。次日凌晨3时许,胡某豪等人分工合作潜入该店行窃,将店内价值6.4万余元的手机、笔记本等财物盗走。

随后,胡某豪等人驾车先后至江西赣州和湖南衡阳销赃,共得赃款2万余元。后4人嫌钱少,于是又在衡阳市衡南县一手机店内再次作案,盗窃手机6台、平板电脑3台、笔记本电脑4台、电话手表2部,价值共计7万余元。胡某豪等人将部分赃物带至湖南长沙、江苏连云港低价销售,并将未销售的部分赃物留为自用。

通过民警深挖得知,该案嫌疑人胡某硕、李某泽等人于2019年先后在山东郯阳、浙江宁波、江苏连云港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均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总价值达40余万元。胡某硕等人被抓捕后,以上案件均移交桂阳县公安局并案处理。

该案嫌疑人到案后,桂阳警方全力开展证据收集和追赃挽损工作,于3月底全数追回胡某硕等人在湖南、山东等4省盗窃的财物共计43万余元。目前,追回的财物已全数退还给被盗店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春艳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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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5/12/9332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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