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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红色故事⑮一张红军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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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借据

1996年暮春的一天,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官亨村村民胡运海,正准备砌一个新灶,无意之中从墙洞里挖出了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打开铁盒,里面有一张发黄的借据。大意是:向胡四德(胡运海的爷爷)家借稻谷105担,生猪3头、重量503斤,鸡12只、重量42斤。落款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叶祖令,1934年。

胡运海挖到红军借据的消息不胫而走,香港收藏商闻讯前来高价购买,胡运海谢绝了,并将此事报告了村干部。村里立即上报县人武部、民政局,同时给中央、省、市民政部门去信。不久,便收到了回音:“据查实,写借据的叶祖令同志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司务长,于 1934年12月在长征路上作战时英勇牺牲,时年28岁……”

那么,这张借据又是怎么回事呢?

1934年11月6日,中央红军长征经过汝城县延寿乡。由于国民党的反动宣传,当地瑶民急忙赶着鸡鸭牛猪,扛着稻谷,向偏僻无人的山谷逃去。

为了消除群众的疑虑,红军在宗祠、学校旁自扎草棚,并严令各连队不得在农户家借宿,更不得私拿农户的一钱一物。瑶民开始慢慢地了解了红军部队,东躲西藏的群众也陆续回到瑶寨里。几天来一直关注着红军的大善人胡四德与叶祖令有过短暂接触,得知红军严重缺粮,有的红军战士几天几夜没进食,心里很难受。当天晚上便召来族人,一同商讨如何帮助红军筹集粮食。

第二天下午,在胡四德带领下,从各家各户筹集来的105担稻谷、3头生猪、12只鸡便送到司务长叶祖令手中。叶祖令在感激之余,亲手写下了一张借据。

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这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光荣传统。红军借据被发现后,立即引起了上级党政军领导的高度重视,一致决定如数兑现红军立下的借据,按时价折款,由汝城县人民政府向胡四德的唯一继承人胡运海归还1.5万元人民币。

1997年5月的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中共汝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在官亨村举行隆重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长征途经汝城借据兑现仪式”。胡运海接过兑现款,感到沉甸甸的,将其中的1万元捐献给村里新建学校。来自省、市、县的领导高度赞扬了延寿人民不怕牺牲、勇抗顽敌的大无畏精神,并向为红军长征作出重大贡献的胡四德伯伯致以崇高的敬意!(中共郴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来源:红星郴州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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