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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不系安全带被曝光啦

安全带, 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今天,郴州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警示提示驾乘人员:安全带=生命带!

湘L0ZM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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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7日 16:57

违法地点:九子塘与民权路

湘LLJ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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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8日 11:53

违法地点:九子塘与民权路

湘L0C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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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12日 08:07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

湘L0LF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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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6日 16:28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

湘L9WB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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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1日 11:17

违法地点:九子塘与民权路

湘LC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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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3日 16:04

违法地点:温泉路与南岭大道

湘LD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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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6日 14:09

违法地点:九子塘路与梨树山路

湘LE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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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1日 17:49

违法地点:青年大道与南湖路

湘LLQ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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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7日 11:02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

湘LQ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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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5日 11:46

违法地点:郴县路与茶园路

湘LZY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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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4月7日 19:34

违法地点:南湖路与骆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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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系上安全带

做文明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

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迈进

来源:郴州公安交警

作者:郴州交警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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