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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提醒:扫墓点爆竹 失火悔终生

红网时刻3月23日讯(通讯员 黄萌萌 何永辉)2月23日13时36分许,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警:“井坡镇下青村‘狗子脑’山场发生山火!”14时许森林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通过深入现场勘查确定了起火点,通过走访排查,迅速查明了事实。

经查,2月23日常年在外务工的集益乡益将社区宋某华,在新年期间携妻儿回老家拜年。为表孝心,前往位于井坡镇下青村山“狗子脑”山场上其亡母墓地进行祭拜。宋某华祭拜时将带来的鞭炮摊开后点燃,因天气干燥,鞭炮纸引燃了墓地旁的茅草,茅草火势迅速蔓延至“狗子脑”山场,引发了森林火灾。经全力扑救,火灾于当日19时30分许被扑灭。

宋某华的行为涉嫌失火罪,2月24日被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0日,经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宋某华被执行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森林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祭祀献花多文明,杜绝用火保森林。如因祭祀不当造成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黄萌萌 何永辉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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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3/23/9116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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