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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三个结合”推进河长制常态长效

红网时刻通讯员  姜恬  郴州报道

近年来,郴州市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以推进问题整改、整治水域环境为核心,切实抓好“三个结合”,不断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力推进“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常规巡河与不定期巡河相结合

一方面,郴州市各级河长严格落实省第1号总河长令,围绕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的总目标,定期开展巡河活动,保持频率不减、力度不降下发《关于市、县级河长集中开展巡河工作的通知》,积极响应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宣传月,要求市、县级河长于宣传月内集中完成巡河任务,并积极造势宣传,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河长在完成常规巡河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责任河段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巡河,督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落实和有关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确保河流管护责任落实到位、河流问题跟踪处理到位。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东江湖市级河长蒋锋先后5次巡查东江湖,督促资兴市全面完成网箱拆除上岸,共清理拆除东江湖水面养殖网箱17万㎡,有力促进了东江湖水质的提升和改善。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共计巡河14.6万余次,发现并解决各类大小涉河问题900余件,逐渐形成推进解决河湖保护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明察与暗访督查相结合

在河长制工作督查方式上,郴州市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在河委会成员单位中邀请专业人士或熟悉情况的人员参加,压缩不必要的陪同人员。督查中,坚持集中与分散、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尽可能客观全面地掌握情况。一方面,坚持开展河长制工作“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2020年以来共对全市11个县市区174个乡镇(街道)、1119个行政村开展工作督查,印发督查通报3期,每季度综合评选出“最美河流”和“最差河流”各11条,有力推动了基层河长履职和乡村河流环境的改善。

另一方面,对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不打招呼、不预告行程的暗访,还采取电话抽查、视频监查等方式,不定期抽查河流管护责任落实。2020年,共梳理排查出影响河流水环境问题149处,发出督办函142份。同时,制作播放《河长制工作暗访实录》一期,在全市总河长会议上播放,曝光并交办29个河湖管理问题。

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相结合

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问题是核心。郴州市探索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整改问题”的闭环管理体系,针对河流、沟道乱倒垃圾、污水直排、 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流问题清单178条,发放到各级河长手里,确保河长每次巡河都能发现并解决一批问题,有效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每次河长巡河时向河长提交上次巡河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巡河交办问题按期见底清零,彻底销号。2020年12月22日,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西河市级河长陈荣伟巡查西河,发现西河苏仙段、永兴段共计16个问题,当即向两地下发问题交办单限期整改。

1月5日,陈荣伟副市长再次巡查西河并对上次巡河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苏仙区、永兴县已完成围垦河道养殖、河面有漂浮物、建筑垃圾倾倒河道旁等1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中1个问题由于冬季水下作业难度较大也已正式向河长申请延期整改,并确保2021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据统计,2020年市县乡三级河长巡河共发现问题1014件,整改落实完成909件,整改完成率为90%。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姜恬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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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2/03/8974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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