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章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红网时刻通讯员 白玉霞 郴州报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章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0件37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6件88人,提起公诉涉黑“保护伞”案件6件7人,提前介入7件32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17人,追诉漏罪6人,立案监督1件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2020年4月,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加强组织领导,力量保障到位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检察长蒋小波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建3个专门办案团队,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资料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扫黑除恶情况收集、材料撰写、台账建设等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为加强组织领导,就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督导整改、经费保障等工作召开院党组会、部署推进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会等会议35次。在“六清”行动中,发挥“头雁效应”,以领导包案的方式推进办案进度,共包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5件,高质高效完成案件清结工作。中央、省、市督导反馈意见后,检察长蒋小波先后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集体谈心谈话,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诉讼监督,办案质效突出

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牢基础,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7件32人。办理的薛某等9人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聚众斗殴涉恶案,通过提前阅卷、参加案件商讨会等方式,对取证方向、侦查重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收集涉恶证据60余份,指控的犯罪事实均得到法院认定,判处首要分子薛某有期徒刑十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依法办案,严格统一把关。坚持法治原则,既不拔高,也不降低,严把案件质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严格落实未检特殊办案制度,准确适用法律,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办理的李某等8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诈骗案,移送时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团伙成员以未成年人为主,案件性质恶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加班加点,严格依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认真审查,梳理证据,分析论证,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其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为准确认定,报请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县扫黑办会议集体把关,呈报市、省两级院审查,最终作出不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决定,以涉恶犯罪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法,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深挖彻查,突出监督实效。加强监督,深挖彻查,追诉漏罪6人,追诉漏犯17人。办理的邓某等人寻衅滋事案,通过对多起犯罪事实详细疏理,核实证据,成功追诉邓某聚众斗殴的遗漏罪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办理的罗某等人开设赌场、黄某等人强迫交易、欧某等人寻衅滋事等多起涉恶案,以各类证据为突破口,通过全面细致审查和认真深入地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线索,深挖遗漏同案犯,追诉的漏罪漏犯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全力“打伞破网”,彰显责任担当

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起诉涉黑“保护伞”案件6件7人。办理省院交办的永州系列涉黑“保护伞”案,被告人周某、朱某甲、朱某乙、贺某等人案发前分别系公、检、法单位主要领导,各自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帮助以黄某为首的宗族、家族式黑恶势力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采取有效措施,投入办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把案件期限关。在疫情期间,专案组办案人员克服困难,始终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依法从快从严办理的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衔接沟通,听取意见,确保案件快审快结。

严把案件复核关。采取内审外调的方式对关键证据进行复查复核和补充完善,补充涉黑“保护伞”证据30余份,为认定涉黑“保护伞”提供扎实有力的证据保障。

严把案件审查关。先后召开6次检察官联席会、案件会商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围绕涉黑“保护伞”的认定标准和界限,依法证实,精准定性,准确打击。法院全部采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彰显办案的严谨与担当,多次获上级院领导充分肯定。

延伸检察职能,治理效果明显

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增设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专栏,制作大型户外宣传牌,扩大宣传声势;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为依托,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和工作成果,发布信息100余条;以发放宣传单和以案释法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宣传画册1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次,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监督,规范行政管理。着眼“长效长治”目标要求,及时分析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积极参与“治本清源”工作。办理的李某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涉恶案,就社会闲杂人员与在校学生斗殴现象突出,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向县教育局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及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同时,加强跟踪,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完善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深入谋划“六建”工作,与公安局、法院、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共同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制度》《协同补证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白玉霞

编辑:何雨杏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0/12/31/8803298.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