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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局: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公安”

红网时刻12月29日讯(记者 张琼)12月29日,郴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郴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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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郴州市公安局持续大力推进警务评议工作,把群众的呼声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要求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执法效果的重要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近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基层所队的接处警、群众接待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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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实施办法》共有四章二十四条。分别从民警出警行为,民警工作用语,民警工作效率,警情处置程序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

郴州市公安局出台《实施办法》,就是为了抓住“问责”这个关键,通过深化层级担责、清单明责、常态督责和分级问责机制,倒逼全体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形成推进警务评议工作“全警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履责氛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张琼

编辑:章杰飞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0/12/29/8799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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