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培训班,旨在积极推进实施办法的全面落实,有效规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红网时刻11月11日讯(通讯员 罗亮)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培训班,旨在积极推进实施办法的全面落实,有效规范郴州市广告市场秩序。
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副处长吴晶梅应邀做专题辅导,吴晶梅副处长结合我省查办的大量案例对实施办法,从修正办法的必要性、修正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培训班指出,《湖南省实施<广告法>办法》是新形势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告监管体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对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实行全过程监测监管,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大力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要主动增强广告宣传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广告审查制度,自觉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加快推动全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于2020年7月30日第三次修正。新修正的办法加强了对互联网广告内容的规范,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有关部门的义务。同时,为解决当前广告执法中存在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承诺性用语认定难的问题,新修正的办法对需要依法审查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中禁止使用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承诺性用语予以明确,以明晰执法标准。此外,新修正的办法还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电子烟)广告。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广播电视台广告部门负责人,市广告协会及广告经营单位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罗亮
编辑: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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