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
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安全带 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
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
今天,郴州公安交警曝光近期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警示提示驾乘人员:
安全带=生命带!
湘LZY851
违法时间:8月11日 08:04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PB616
违法时间:8月10日 18:29
违法地点:同心路与同福路交叉口
湘LLB028
违法时间:8月13日 02:01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HD166
违法时间:8月11日 07:41
违法地点:骆仙路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AA339
违法时间:8月13日 00:40
违法地点:同心路与同福路交叉口
湘L28197
违法时间:8月11日 09:41
违法地点:温泉路与南岭大道交叉口
湘L0718A
违法时间:8月11日 08:24
违法地点:青年大道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9JA56
违法时间:8月10日 7:33
违法地点:青年大道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4K242
违法时间:8月11日 09:53
违法地点:青年大道与南湖路交叉口
湘L0JA69
违法时间:8月13日 02:41
违法地点:青年大道与南湖路交叉口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罚款50元,不扣分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系上安全带
相互监督提醒
让我们的出行多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侯慧英
编辑:黎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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