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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提供者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防控预防警示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当前,正值餐饮消费高峰期,人流高度聚集,容易发生交互感染。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餐饮服务提供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警示。

1、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2、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应戴口罩上岗,且每天及时更换口罩。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停止与就餐人员密切接触的明档加工制作行为。

3、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区域用酒精进行消毒。有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就餐场所地面、电梯间进行消毒。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的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4、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及变质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5、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

6、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如提示牌,尽量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邓文芳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0/01/28/665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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