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郴州市司法局2个单位以及郴州市妇联副调研员牛粟、湖南人和人 (郴州) 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惠媛2名同志榜上有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11月13日,全国妇联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9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995 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郴州市司法局2个单位以及郴州市妇联副调研员牛粟、湖南人和人 (郴州) 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惠媛2名同志榜上有名!
近年来,郴州市仲裁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认真落实仲裁为民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维护妇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目标。
在涉及办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中,市仲裁院坚持恪守“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在立案环节上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对符合条件的当天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他救济渠道,引导和帮助女职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调解,无法达成调解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当予以优先和照顾,及时进行审理和裁决。
为进一步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市仲裁院不断推进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与市妇联联合成立女职工维权工作点,畅通女职工、经济困难职工的维权渠道。同时,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通过庭审观摩、法律知识宣传周等形式让大家直观地了解妇女维权途径、办法和法律依据,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郴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司法局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12·4法治宣传日等契机,广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周、 “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离婚起诉应诉、家庭暴力、抚养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市司法局着力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查手续,快速受理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做到应援尽援;向社会聘请专职147名调解员,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队伍,专门受理以妇女儿童为主的婚姻家庭、劳动保障、财产权益等侵权纠纷,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帮助。
牛粟自2004年从事妇女工作以来,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将各项维权工作做到实处。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为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牛粟坚持边工作边学习,直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
除了协调司法机关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旗帜鲜明反对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留守儿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妇女就业创业等事关妇女民生的系列调研外,牛粟还十分注重信访工作。
秉着“信访无小事”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十年来,她共接待处理信访近千件,办结率达到98%。她撰写的《残疾老年妇女卢××抚养纠纷案》在全省维权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并被省妇联《优秀维权案例汇编》收录。
牛粟积极创建维权服务阵地,与法院合作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与民政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与市律师协会和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建立了市妇女儿童律师接访室和心理咨询室等,在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县市区婚调中心+专业性调解室”组织网络,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妇女维权社会化工作网络作出了积极贡献。
雷惠媛律师执业20年以来,以精益求精的态度践行着法律人的“工匠精神”,专注于为政府、行政机关、企业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曾为他们解决了许多法律难题,办理过省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她不仅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成绩斐然,更有一份溶入血液的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权之心。2014年,她创办了湖南人和人(郴州)律师事务所。创所之后,她不仅自己投身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工作,并且动员号召全所20余名律师积极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当她感受到中国的老百姓法律意识严重不足的现状,主动联系妇联,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妇女维权调解工作室”,带动了全所律师主动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她带着律所的同事们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工会,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在“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日”等特殊的日子宣讲法律,用律师独有的专业优势和爱心、热心,向更多的老百姓宣讲法律。
作为一名律师,她始终怀着一份初心,保持着对公益的一份热忱,迈着坚定的步子,走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道路上,为弱势群体贡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曹洁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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