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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红网时刻郴州11月26日讯 (通讯员 曹珍)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扬了一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永兴县获评郴州市唯一一个“全国‘七五 ’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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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法治廉洁文化园。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县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综治维稳、信访和法、检、公、司等政法单位各项工作都名列全市前茅,社会公众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连续七年荣获“全省平安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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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松柏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狠抓普法阵地建设,学法全民化。打造了由永兴法治廉洁文化园、永兴大道法治文化示范带、凤凰岭路法治文化一条街组成的具有永兴特色的“一园一带一街”法治文化示范阵地,营造了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建设了永兴二中、松柏村、树德中学和长郡文昌中学等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使青少年学生能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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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普法常态化。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律六进”,每年利用各类节日、纪念日,通过普法专车、法律课堂、法治讲座、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养青少年法治理念、增强村(居)民法治思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各执法单位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法治示范化。推进区域、行业依法治理,突出法治示范带头作用。先后创建了1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马田镇高仓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6所学校被命名为全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3家企业被授予“郴州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称号;6个乡镇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7个单位被授予“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来源: 红网时刻

作者:曹珍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9/11/26/626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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