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9月2日讯 (通讯员 段康 邓晶玲)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一名男子因为与其朋友打赌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作出处罚。
8月20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周琪涵接到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称:在栖凤渡镇有一辆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伤者受伤严重。民警根据报警信息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后,却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民警通过110接通报警人的电话询问情况,电话中男子沉默不语,紧接着就把电话挂掉了。
8月24日,周琪涵又接到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转警电话,报警人称其在107国道撞车,民警到达现场后遍地找寻了近一个多小时,依旧没发现任何情况。细心的民警发现正是上文所述的同一个报警电话,并将这个情况反馈到了110指挥中心。经过查询,这个手机号码在一个月内已经有三次报警记录了,且每次都没有事故现场,有谎报警情的嫌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掌握了相关信息后驱车前往该男子家中。
在该男子家中,男子本人及其母亲对于报假警的事情矢口否认,并一再辩称自己的手机卡早就没用过了。然而,民警却在该男子的家中找到了一部手机,手机卡号码与报警的手机号码完全相符。面对证据,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报假警的行为。
经审讯,该男子名为李某,自己原先有一台摩托车,但是由于自己的摩托车手续不齐全,而且达到了报废年限,被交警依法扣押。李某因此怀恨在心,在一次与朋友喝酒谈及此事,朋友表示你肯定不敢打交警电话,并当场打赌:“你要是敢打报警电话我把这瓶酒吹了。”酒壮怂人胆,李某就想到用报假警的方式对交警进行报复,在一次两次报假警没有受到处分后,男子心里得到了畸形的快感。该男子荒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苏仙公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对李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门,对蓄意报假警泄愤或干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段康 邓晶玲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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