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干部刘舒怡最近感到工作轻松了很多。“这是因为繁琐复杂的报表少了很多,以前每月报11套,现在只报3张,如是‘零报’,就无需再报了。”11变3,“套”变“张”,从变薄的报表中,她感受到了新风气。
4月24日,郴州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条措施》(以下简称“10条措施”),坚持“手电筒既照别人更照自己”,带头整治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从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治起——基层检查、发文、开会减少30%以上
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来说,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哪些?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日常工作接触、谈心谈话、业务工作会议上征集意见等方式,经过1个月的收集,收到99条意见建议。“反映最多是监督检查多、报表多且急等问题。”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副主任邝厚涛说道。
哪些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既对标对表上级精神,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出“10条措施”,分别包括:规范督导检查考核、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精简文件简报和报表、规范问责工作、归并专项治理、改进谈话函询工作、加强文件审核把关、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宣传报道。
其中第一条就是规范督导检查考核,如何规范?在这一条既明确不准做什么,又规定要做什么。考核“不将发文、开会、制度上墙、使用专项工作记录本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监督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为方式”。还划上一条硬杠杠:全年纪委机关到基层督导检查考核次数同比减少30%以上。
除了到基层监督检查减少30%以上,“10条措施”中共有三个要求减少30%以上:全年发给县级以下文件同比减少30%以上,全年会议同比减少30%以上。另外,还在简报和通报上做减法,机关简报由5种精简合并为1种,将信息、信访、宣传、调研文章法规信息等单项业务通报纳入一个通报。
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汇报时间15分钟内、宣传不突出领导个人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陈利华介绍说。
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从机关做起,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针对机关履职过程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
在“10条措施”里,对领导干部的请示报告、会议、宣传报道都进行规范。比如报告工作要逐级上报,不一味赶早赶快和层层加码,不得越级上报,防止文件倒流。而常委会议,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专项工作会议,只安排相关部门参加;一般性会议,不准备讲话材料。在宣传报道中,会议报道中不突出宣传领导同志个人、一般不使用领导同志个人图片代替会议图片。
从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抓起——专项治理由10个归并为2个
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专项治理过于密集?被纪委谈话后干部心理负担大?针对这类问题,“10条措施”也开出“药方”。
在规范问责上,将制订问责类案件办理模式规范,统一规范问责的程序和事实证据标准等事项,建立健全教育回访常态化机制,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把严管和厚爱落到实处。
归并专项治理,将同类性质的专项治理合并到一起,比如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归并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涉矿涉砂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转入日常监督。
同时,要改进谈话函询工作,重点解决同一年度函询过多、内容过于繁琐、流于形式的问题;改进谈话方式,把准谈话时机,谈话一般不安排在留置场所,解决谈话方式欠妥、增加干部不必要心理负担的问题。
“下一步,郴州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抓好全市性督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好措施落实,推进全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亦彬说。
来源:林邑清风 文/陈庆林 李江华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庆林 李江华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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