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3日讯 (通讯员 何彦卿 陈丹洁)近日,一辆小型货车非法贩运烟花爆竹在郴永大道资兴段被资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驾驶员李某被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并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当天下午16时左右,资兴市交警大队民警正在郴永大道入口处执勤,一辆挂着本地牌照的小型货车里装满了一箱箱烟花爆竹。民警检查后,发现驾驶员无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未配备有资质的押运员,并且,该车辆并非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未悬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的标志。这辆车就像运送的一车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随即对货物进行清点,该车装共有102箱烟花,价值约2万余元。
经调查,驾驶员叫李某,40岁,郴州永兴县人。司机李某称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当有人找到他让他运一些烟花爆竹到郴州时,他开始是拒绝的。然而,对方提出加价后,他又有些动心,因此铤而走险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暴利。不料,在郴永大道入口处被资兴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随后,民警联系辖区内阳安路派出所,采用专门的运输车辆,依法对车上烟花爆竹进行卸货安全转运后,对该小货车进行暂扣,并将案件移交阳安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何彦卿 陈丹洁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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