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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捕快诉促快判”新格局,郴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新成效

红网时刻9月30日讯(通讯员 陈红卫 许志华)近日,由郴州市检察院院承办的永兴县陈某等3人故意伤害致死涉恶案件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至此,郴州市检察机关今年已批捕涉恶犯罪案件79件 148人,起诉48件138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人,涉恶“保护伞”3件3人。

今年以来,郴州市检察机关从助推平安郴州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体现检察担当,从全新的高度、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采取超常措施,确保领导、人员、责任、保障、监督“五到位”,推出了提前介入、疑案会商、强化取证等12项办案新机制,着力构建起“快捕快诉促快判”新格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郴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为做到打准打狠,郴州市检察院分两批对陈某、欧某等9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并开展4次督导。为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郴州市检察机关强化领导带头办案。截止目前,郴州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办理公诉案件数占受案数的20%以上,在全省位列第一,所办涉黑涉恶案件均做到了快捕快诉快判,得到了依法从严打击到位。3月30日临武县检察院受理的熊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一案,系郴州市首例涉恶“保护伞”案件,仅用了4天就完成了全案的审查工作,向临武县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在郴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桂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谭某、李某等12人作出批捕决定,使这个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垄断定点屠宰行业、涉嫌强迫交易犯罪的涉黑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

同时,郴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今年以来,已督促追捕漏犯30人、漏诉15人。郴州市检察院通过对何某等12人涉恶案卷的严审细查,依法将4名主犯改变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有力惩处了恶势力犯罪。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对2名涉恶罪犯减刑假释、2名涉黑罪犯财产刑和4名涉恶罪犯罚金刑执行予以监督,不让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在刑罚变更执行中蒙混过关。

来源:红网

作者:陈红卫 许志华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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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8/09/30/53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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