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正和镇朝阳村曹根生家中,发现了一张“革命军人证明书”和一张立功报喜信。
证明书正面印有文字:曹玉忠同志系一九四九年五月参加我军,现在二三六团三营十二连工作,其家属得按革命军人家属享受优待,此证。落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和政治委员饶漱石,落款时间是一九五三年五月初七,并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部之印”印章。
曹根生介绍,父亲曹玉忠去世前嘱咐,要将这些证明书作为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让后人铭记那段难忘的岁月。(欧阳常海 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常海
编辑:龙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