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0日讯(通讯员 杨庆)日前,桂阳县纪委印发《桂阳县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剑指“四风”问题,对有关纪律进一步明确,并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旅游景区门票、月饼、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同时,《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举旗亮剑”,又“剑有所指”,严查“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桂阳县纪委在国庆、中秋节前,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对国庆、中秋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将在节后及时通报查处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庆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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