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2日讯(通讯员 王继华 雷珩)“本人庄重承诺:以党章为遵循,履行保密义务,严守六项纪律,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坚决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自愿遵守以下十条规定……”9月11日上午,嘉禾县委巡察组1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签订承诺书,立下巡察“军令状”。
“十条规定” 包括:不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擅自表态承诺、不拖延办理巡察工作中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事项、不越权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特定关系人吃请、礼品礼金、娱乐活动,不到被巡察单位报销任何费用等内容。
为确保巡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首轮巡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嘉禾县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和《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15项巡察制度。同时,嘉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将适时开展回访,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巡察、廉洁履职。
来源:红网
作者:王继华 雷珩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