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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2名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红网郴州8月21日讯(通讯员 卢季轩)8月21日,从湖南省汝城县纪委传来消息,汝城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祥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永优分别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今年5月,汝城县教育局3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陪同郴州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汝城县小杜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小杜鹃幼儿园的吃请,且存在中餐违规饮酒行为,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当天下午,对马桥学校进行督查时,县教育局3名陪同人员和马桥学校3名工作人员又在晚餐公务活动中存在违规饮酒行为。

  黄祥雄作为时任汝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秦永优作为汝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持县教育局纪检组全面工作,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卢季轩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179/2017/0821/47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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