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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利用微信贩毒 一审获刑十五年

  红网郴州8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微信昵称“努力”的胡某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利用微信收款,然后将冰毒藏在隐蔽处让吸毒人员取走。然而,再狡猾的狐狸终究逃不出猎人的手心。2017年8月14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胡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一审判决书:胡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五千元。

  经查,2016年10月上旬,被告人胡某在郴州市花12000元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200克回桂东。至案发前,被告人胡某经购买者联系,先后贩卖给谢某“冰毒”1克,谢某用微信转账给付被告人胡某人民币215元;卖给罗某“冰毒”1克,罗某用微信转账给付被告人胡某人民币200元;卖给张某“冰毒”1克,张某用微信转账给付被告人胡某人民币300元;卖给胡某宇“冰毒”0. 5克,胡某宇用微信转账给付被告人胡某100元;卖给黄某“冰毒”1克,黄某用微信转账给付被告人胡某人民币300元。

  2016年10月18日,桂东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胡某家中搜出毒品疑似物白色晶体净重186. 4克。经取样送检,检材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是毒品购进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胡某贩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90.9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被告人胡某应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故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应明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179/2017/0817/4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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