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7月31日讯(通讯员 王巧农 刘钟礼)7月31日,湖南省永兴县作风办印发《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作风督查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作风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着力解决部分公职人员“为官不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永兴县将由县作风办负责督查统筹协调工作,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重点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牵头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办、县优化办、县“三重”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因作风方面的“为官不为”、乱作为等问题,导致决策部署未及时落实、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项目未及时推进,或企业利益受侵、群众利益受损、一方发展受阻等问题的,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建立工作督办、线索移送、通报曝光、专项绩效考核等机制,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中议定和明确的职责和任务、部署的工作和事项,须在会后第3天将落实方案分别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督办中发现的“为官不为”、乱作为等问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移交县作风办核实查处。通报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与单位和干部的考核考评挂钩。对通报曝光的单位,通报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0.1分;对通报表扬的单位,通报一次在绩效考核中加0.1分。
来源:红网
作者:王巧农 刘钟礼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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