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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建文:建议修改公司法支持员工持股计划

全国人大代表胡建文。

  红网时刻3月10日讯(记者 彭双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把共享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支持员工持股计划,助推共享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胡建文在京接受红网时刻记者采访表示,此次履职,他将提交关于修改公司法支持员工持股计划的建议。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新常态下的一个经济增长点,且满足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与此同时,基于共享经济理论的员工持股计划,被国内外企业广泛应用。

  所谓员工持股计划,是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期权而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支持员工持股计划对于助推共享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胡建文说,员工有按劳分配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不仅如此,还能很好地把员工和股东进行统一,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让员工真正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这是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有益尝试。

  胡建文说,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得到迅速发展,但在非公众公司实施却遇到了很多现实困难和问题,如:公司法限制了非公众公司股东人数;股权代持隐藏巨大代持风险;企业控制权旁落风险增大。

  对此,胡建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当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一是将股东总人数控制在公司内部员工总人数的30%以内。二是员工持股和股权代持最后形成的是员工集体共有股权,建议针对此部分股权实行共有股权备案制。集中代持人和被代持人共同拥有的共有股权在工商登记注册时体现为集中代持人,但在股权备案中体现各真实股东及相应股份。三是新增优先股股权内容,细化优先股股东权利与义务,完善不同类型股东的行权机制。将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公司执行权和分红权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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