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根据支队下发《关于办理逾期未处理现场交通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当事人至今未来接受处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仍未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罚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力,我单位将依法进行“直接裁决”。公告一般程序违法行为未裁决明细附后。
郴州市公安就交警二大队
2023年2月8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交警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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