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礼让行为
在方便别人的同时也方便了自己
让我们少一点急躁和抱怨
多一点恬淡和理解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助推“创文巩卫”工作,郴州公安交警加大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抓拍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安全感!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斑马线前如何通行才不违法?
看GIF动图一清二楚!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
(二)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侯慧英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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