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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监督从“被动管控”走向“主动赋能”

郴州市以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建设为抓手,创新建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四化一体”全周期监管模式,推动科技监督从“被动管控”向“主动赋能”转变,激活科研资金使用效能,不断营造和巩固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和创新生态。

深化构建监督体系

建立科技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三分离”机制,形成闭环监管体系。先后出台《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郴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事中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经费使用标准与边界,确保项目管理全流程风险可控。

细化项目监督机制

项目立项前,严格实施信用核查、诚信承诺、技术查新查重制度,保证项目参与主体具备良好诚信基础,对科技计划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项目实施中,推行项目档案、调度评估、溯源调查等动态监督措施,保障项目经费规范使用、项目实施按期推进。项目期满,以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严格验收,严肃处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行为并依法追责,以实际行动筑牢科研资金安全防线。截至目前,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3个,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3家公司财政科研经费156.58万元,依规终止项目40个,累计追缴项目资金近3239万元。

优化监督管理服务

针对科研人员与企业需求,开展专项管理、项目申报等全员培训活动,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升科研人员诚信意识,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督队伍。强化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协同,持续优化科研生态。建立“一包五联”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政策解读、诚信宣传等上门服务。将政策制度、优质资源传递至项目单位,推动专家下沉科研一线,为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减负增能。目前,已服务全市689家高新技术企业、23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460余家科技创新平台。

强化监督效能运用

将监督评估结果作为科研经费动态调整的核心依据,推行“评估—反馈—优化”闭环管理。对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显著的科研团队给予滚动支持;对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挪用、套取项目经费等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立项资格及三年申报计划项目资格,终止项目实施;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营造宽松科研环境。科研费用的使用效益在积极的科技监管模式下得到显著提升,一批科技成果落地应用。近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示范区专项资金5亿元,实施省级专项195个,攻克266项新技术,开发182项新产品,形成142项新工艺与80项新标准,获417项有效发明专利。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李城英 邝文杰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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