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胡用梅 郴州报道
一辆面包车撞了一条狗,狗受了惊吓咬伤了旁人。面包车主找不到了,狗也死了,这起“狗咬人”纠纷如何调解?
2024年6月16日,宜章县五岭镇沙坪里村村民肖某家养的一条狗,被一辆面包车撞了。狗受了惊吓,冲过去撕咬旁人武某。10多分钟后,狗死了。
武某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7400多元,找到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武某又找到狗的主人肖某,肖某说应去找面包车主,如果不是车撞了狗,狗是不会咬人的,责任在面包车主,自己不愿意赔医药费。
好人“和事佬”邝允雄(左二)调解中。
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宜章县好人协会民事纠纷调解事务部“和事佬”邝允雄出动,走访查看现场,于2025年1月3日组织调解。一开始,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邝允雄先跟肖某讲解了一些同类型案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讲解有理有据,肖某知道自己存在过错,愿意承担三分之二的责任,赔偿医药费4500元。
邝允雄又跟申请人武某说明情况,因肖某家庭困难,且无法联系上面包车主,赔偿的医药费都要去借,是不是退让一步?武某认为大家都是同村人,又是邻居,便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
当事人给宜章县好人协会送来锦旗。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签字生效。
2月13日,邝允雄回访本案申请人武某,得知肖某已全额支付了4500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何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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