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19日讯(通讯员 薛丹 唐晨)“现在开庭!” 近日,随着资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鸿敲响法槌,首例跨行政区域管辖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正式开庭。
被告人郭某辉、郭某青、江某和、周某龙等伙同其他同案犯,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硫酸氨灌注、离子交换沉淀的原地浸矿法,在汝城县多地非法开采稀土矿产,累计获利30余万元,非法开采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高达300多万元。该案由郴州中院指定资兴法院审理,是辖区内首例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将在庭后进行合议,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薛丹 唐晨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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