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6日讯(通讯员 吴欢)“交警同志你好!我要举报我们村的雷某,多次驾驶改装报废拖车,村干部曾多次劝阻过,但他就是执迷不悟,村里的人都特别担心他出事故……”4月10日,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了一名热心群众的匿名投诉举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樟市中队开展核查。
樟市中队中队长李升接到指示后,迅速部署警力联合洋市镇政府驻村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走访到雷某家中,在民警询问下,雷某称其之前曾经将停在自家房屋旁边的报废车用于短途运输,现已停止使用。中队长李升向雷某讲解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法制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目前,樟市中队已经将该报废车辆拖移至报废公司强制报废,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桂阳公安交警提示:报废车辆隐患多,上路行驶危害大,报废车车主要谨记,及时办理机动车报废相关手续,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欢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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