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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违不罚”?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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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3月27日讯(记者 唐哲宁)3月27日,郴州召开生态环境执法“守底线 优服务”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就记者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什么是“首违不罚”,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机构是如何适用“首违不罚”原则的?

答:“首违不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具体表述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不能简单理解为企业的所有违法行为只要是首次违法就不予处罚,而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首次违法行为才能免罚。“首违不罚”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首次违法;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及时改正。以上3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首违不罚。

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公开发布了《郴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将12类事项纳入免罚清单,依法“首违不罚”。在执法实践中,该局更加注重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加注重过罚相当原则,更加注重主观故意证据的收集,对所有符合免罚情形的,依法不予处罚。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对76家企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给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保持执法的“温度”。

问:请问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是如何在优化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方面服务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

答:具体有如下举措:一是下放部分许可权限。将除风力发电、线路板制造等行业外的所有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以及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升了审批效能。同时,采取对分局拟受理项目进行预审、加大环评文件抽查力度等方式,保证环评审批质量。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优化局内部审批流程,持续开展审批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审批事项压减了36%的申报材料,将承诺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排污许可等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台账,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条件成熟的项目高效审批,助力全市“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问:什么是正面清单制度,以及2024年在这方面有些什么新举措吗?

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是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湘环发〔2021〕33号)文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将具备非现场检查条件、污染防治水平高、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诚信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采取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用能监管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一般1年更新一次,更新时会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风险、主体消失的企业移出正面清单。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健全正面清单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正面清单的纳入退出机制,规范纳入和退出的标准、流程。二是加大正面清单动态调整频率,只要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公示并纳入清单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对正面清单企业的监管机制,落实差异化监管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加大对正面清单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唐哲宁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847/61/13679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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