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北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湖区教育局原基教股副股长、负责人邓红良受贿罪一案。区纪委监委、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辖区所有中小学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等12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北湖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邓红良利用担任北湖区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违规办理入学、转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65.6万元。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红良在最后陈述环节,泣不成声,“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感到无比愧疚、无比悔恨、无比自责……”
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本案将择期宣判。
百余名旁听人员全程观摩和聆听了庭审过程,直观感受了案件审理真实现场,真真切切地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种“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把身边案例做成典型“活教材”,触及灵魂,发人深省。
来源:郴州北湖法院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