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0〕7号)、《关于印发《人社部门支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村)的社区(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36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自愿从事基层相关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报名岗位
见附件1《2023年北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1份(附件2);
(二)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 月 1日至2023年11月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应持报名材料到意向应聘的社区(村)所属的街道劳保站进行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初审(11月1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11月17日前完成)。初审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所属的街道成立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意向聘用人选。
(三)研究确定(11月21日前完成)。民主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11月24日前完成)。拟聘用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要求自行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送至乡镇街道劳保站。
(五)公示。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协议签订。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岗位待遇
北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附件:
1.2023年北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3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扫码可下载附件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来源:郴州人社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