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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容错免责 这位脱贫攻坚工作者又接下乡村振兴重担

“2015年11月,全国启动脱贫攻坚工作,我就在这个时间走上脱贫攻坚岗位的,我的一生也许注定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结缘”。日前,接受采访的郴州市永兴县柏林镇乡村振兴办主任许以峰感言。

然而今年2月,也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缘”,他被纪委的同志请来“喝茶”。“这是我第一次接受组织调查,我从小到大没有受到过处分或是其他类似情况,这让我感到有些沮丧。”

事情要从2018年6月说起,为解决永兴县易地搬迁群众顶楼夏热冬冷、渗水等问题,该县启动易地搬迁房补建坡屋顶工作,并明确按照每人0.5万元,每户不少于1万元,不高于3万元补助,该项工作9月份必须完工。柏林镇有32户任务,但都是分散安置户,人口少的钱不够、人口多的钱有余,大部分贫困户特别是人口少的没有主动性,这让时任柏林镇脱贫攻坚办主任的许以峰犯了难。再三考虑,柏林镇采取了一些变通的方法,邀请建筑商与32户贫困户签订了合同,统一承建了该32户的坡屋顶改造。

“这样既能如期完工,也没有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对于该事情的处理,许以峰觉得还是比较妥当的。很快,2018年8月上旬,全镇的易地搬迁安置户坡屋顶改造完工,9月上旬通过了村镇联合验收,并按程序申报了改造资金。然而,2018年10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永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建房补助需据实进行补助。但许以峰等干部认为工程已经完工,再变动资金会引发矛盾,负担最终也会转嫁给贫困户,便没有再调整。

2022年底,永兴县巡察和审计中发现,柏林镇东冲村3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共享受坡屋顶改造建设补助资金5.5万元,涉嫌多付工程款,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虽然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完成工作,但是给财政资金造成了损失也是事实。”对于组织的调查许以峰表示理解,但心理上也确实承受了不小压力,“我估计处分肯定是要背一个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糟糕。“脱贫攻坚许多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为了完成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和遗留问题,如何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完成任务,是基层面临的普遍问题。”负责该案处理的永兴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张维林介绍,2023年2月,经永兴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对许以峰等多付工程款问题容错免责,不追究责任。

这是郴州市纪委监委用好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事例之一。近年来郴州市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实施激励担当作为相关措施23条,鼓励支持创新发展相关措施20条,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去年以来,全市容错免责96人,为85人免于或从轻处理。

今年5月,已经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岗位8年的许以峰本可以申请换岗,但他还是选择坚守乡村振兴一线,“组织用心用情关爱我们,我们更要履职尽责回报组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段宇欣 郑翔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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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9/67/12684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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