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0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法律明白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众,他们是群众中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是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今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把培育“法律明白人”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创新建立“设岗定责+量化考核+结果激励”的工作机制,破解乡村“法律明白人”“无位”难题,从优、实、效、评四方面发力,做好“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使用、考核,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服务群众“零距离”的作用,使法治乡村建设更“明白”,让乡村振兴发展更“蓬勃”。
严格标准条件,好中选优“选准苗”。制定出台《北湖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对“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对象和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坚持选准人、选对人。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以村(社区)“两委”推荐,经公示后确定为候选对象。候选对象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基础,吸纳农村“三组一委四员”及热心公益的退休法律工作者等普法志愿者作为补充。街(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对村(社区)推荐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审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命名,并统一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充分调动“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聚焦素质提升,精准辅导“培好土”。紧扣农村实际,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农村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定期对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和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分散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实用化,结合农村常用法律基础知识和乡村振兴政策,以《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通俗易懂地讲解。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和对口帮扶等活动,组织基层法庭、司法行政、民政、农业等部门,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现场庭审、调解观摩教学,不断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挖掘先进典型,严管厚爱“开好花”。区各街(办事处)、管委会、村“两委”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农村“法律明白人”档案台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其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及时掌握了解“法律明白人”日常履职和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实行“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倾斜支持;对在年度考核中不达标或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有效激发“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性。
强化作用发挥,热情服务“结出果”。乡村“法律明白人”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 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更好的为基层群众做好服务。结合实际,将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作为全区“法律明白人”的岗位职责,让乡村“法律明白人”有岗有责、有位有为,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干事热情活力。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整体规划,每年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3至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
截至目前,北湖区共计培养了法律明白人483人,每个村3人,其中农村有282人,城区法律明白人201人,他们来自不同的村(社区),曾从事不同的职业,但作为“法律明白人”,有着同一个信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积极发挥着“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为北湖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着独特的力量。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袁莲花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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