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下机动车驾车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查获,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处罚中心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送达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3年02月07日

微信图片_20230207151321.jpg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交警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6/99/1229478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