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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2022年郴州这些工作真抓实干获省政府重奖

1月18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公布了对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名单及激励措施。

郴州这些地方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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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资兴市

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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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永兴县、郴州高新区

按照每个县市区和园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推介。(省政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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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改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的市、县市:永兴县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郴州市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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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郴州市、永兴县、郴州高新区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和园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试点示范中予以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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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建设、“五好”园区创建和推动“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园区和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五好”园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得分靠前的园区:郴州高新区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园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支持其开展调区扩区。(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推动“双创”工作成效明显的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临武产业开发区

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基地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支持所在市布局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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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创新驱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高新区

郴州市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及高新区提质升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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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北湖区

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商务系统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支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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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和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资兴市

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郴州市、嘉禾县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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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

在2023年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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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桂阳县、永兴县

在省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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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量大,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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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苏仙区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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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苏仙区

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商务系统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支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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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市、县

安仁县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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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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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桂阳县

按该县市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郴州市

按照每个市200万元项目资金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分别奖励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指标。(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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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汝城县

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相关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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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郴州市、永兴县

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相关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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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安仁县

在有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本地区交通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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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临武县

按照每个市300亩、每个县市区100亩的标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的计划指标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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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建设、质量强省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区:安仁县

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资兴市

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宜章县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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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郴州市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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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苏仙区

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当地稳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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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资兴市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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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郴州市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动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安仁县

从林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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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双减”政策,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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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宜章县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优先纳入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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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郴州市

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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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

在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财政资金时,按照每个市1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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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年度内本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的市:郴州市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能力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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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含管理区、园区)

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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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国务院综合大督查和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中受到表扬激励或经验推介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国办发〔2022〕21号)的市、县市:宜章县

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土地指标奖励、资金奖补等激励措施的基础上,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按每个县市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等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政府2022年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湘政办函〔2022〕83号)的市州、县市区、园区和中央在湘单位:

突出“三力”支撑,夯实“三高四新”基础:资兴市

加快产业项目建设,稳住经济发展大盘:永兴县

发挥园区主战场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阵地:郴州高新区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打牢粮食安全根基:郴州市、安仁县

着力推动改革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桂东县

筑牢民生实事底线,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临武县

创新加强社会治理,确保大局安全稳定:嘉禾县

对上述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对以上工作受到表扬激励的县市区、管理区及园区,由各市州根据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上述表扬激励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周蕾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5/53/12247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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