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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居民医保

红网时刻新闻9月28日讯(通讯员 熊莺)9月26日,郴州市首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代扣。这标志着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来代缴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民医疗保险功能正式在郴州启用。

2024年郴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是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是380元/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参保群众的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目前该功能已通过测试,在郴州上线。自9月26日起,有个人账户的郴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就可以通过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应用列表中点击家庭共济,绑定家庭共济人员,然后在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保栏目中确认,即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等举措,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转向互助共济模式,逐步减轻了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功能的开通,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效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和现金支出,提高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医保共济制度再深化、再拓展、再升级,真正使职工医保成为惠民医保、暖心医保。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熊莺

编辑:何雨杏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3/62/13101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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