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兴县:用巡察的“尺子” 精准丈量评先评优

红网时刻新闻9月20日讯(通讯员 曹炬军  胡畔)“本次评选的这2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都是经过纪检、组织、巡察等部门综合审核的,是经得起考验的。”日前,永兴县委书记在庆祝第39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说道。这是永兴县委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一个缩影。

6133c81d362cfa72239bf50f12ba168.jpg

近日,永兴县委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工作,明确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任用、线索办理、评先评优等方面,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

为落实落细县委精神,全方面推动巡察成果精准有效转化。县委巡察办在评先评优方面,分别征求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16个单位及部门的意见,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将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教育工作者、最美医生等65项涉及全县干部职工县级以上评先评优事项纳入征求巡察意见范围,并出台《关于对全县干部职工评先评优事项出具巡察意见制度》,进一步明确对被巡察单位于巡前协作配合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巡中工作作风不实、担当尽责不力、廉洁自律不严等反响较大的相关人员;巡后整改不力被通报或约谈的相关责任人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相关部门在征求巡察意见时,县委巡察办根据负面清单实事求是在3天内回复,提高巡察这把“尺子”丈量干部职工的精准性。

今年以来,永兴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不断深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不仅将巡察成果运用到评先评优,还将巡察工作单独列分纳入全县年终绩效考核,推行县级领导牵头领办巡察建议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不断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目前,县委书记亲自交办巡察建议书5份,开展系统治理共性问题6件。县委巡察机构出具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巡察意见复函9份,涉及880人次;提出调整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曹炬军 胡畔

编辑:何雨杏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3/53/1306708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