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1起11人!暑期未成年电诈案件高发,请家长提高警惕

红网时刻新闻8月9日讯(通讯员 张欣雯)7月以来,汝城县公安局重拳出击、持续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起凌厉攻势,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起。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11起,抓获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未成年人11名。

18ebdb0363e375329adcea2a26cdc94.jpg

这些未成年人多数为在校学生,年龄在14岁-17岁之间,因识别风险能力低,想要“躺着赚钱”,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了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暑期未完,您的孩子是否沉迷网络?他们又是否会被犯罪分子以“赚点快钱”的诱惑拖向深渊?家长请务必提高警惕!

“纸飞机”APP的“高薪”诱惑

16岁的李某在某职业学校就读,暑假回家,李某在刷某短视频平台时获知一“高薪工作”,随后加入一兼职QQ群。群主私聊李某,告知其只需用自己的手机下载安装一款名为“纸飞机”的实时通讯软件,用手机拔出电话后不需要说话,就能按每小时360元的佣金收到“工资”。李某通过反诈宣传已经知道“纸飞机”软件是涉诈软件,但为了高额佣金,仍心存侥幸,通过“纸飞机”联系上诈骗分子,按诈骗分子的要求拨出了电话。李某第一次拔出电话时长1小时10分钟,获利420元,当日李某的电话即被限制无法使用。

贪图小利,发展15岁下线参与诈骗

尝到甜头后,李某在诈骗分子的鼓动下发展下线,找到15岁的在校中学生廖某一起参与。2023年7月22日8时,李某使用廖某名下的手机号,再次帮助“纸飞机”app上的诈骗分子拨打电话。诈骗分子在电话中冒充天猫客服,告知被拨通电话的受害人,厂家正在搞活动送礼品,让受害人添加相应的微信,以对其进行进一步诈骗。7月22日9时许,受害人柴某被诈骗分子骗取29880元。随后,诈骗分子通过支付宝付给李某280元。其中,廖某获利251元,李某获利29元。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廖某已进行行政处罚。

涉案未成年人多为中学生,因蝇头小利被诈骗分子诱导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酿成恶果。暑假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有义务管理好孩子的手机卡、银行卡,监管孩子的网络社交情况,并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教育。孩子若因一念失范,轻则影响前途,重则锒铛入狱,家长悔之晚矣。

微信图片_20230809173510.jpg

▲请各位家长持续关注!

案 例

2023年7月2日,违法嫌疑人朱某(男,14岁)为赚暑期“外快”,在家将父亲手机卡安装至朋友朱某(男,15岁)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俗称“手机口”),现已被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日,违法嫌疑人彭某(男,15岁)在快手上经网友介绍,为诈骗分子提供手机卡进行非法获利,现已被行政处罚。

2023年3月中旬,违法嫌疑人邹某(男,15岁)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并借用朋友叶某的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提现获利,现已被行政处罚。

2023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谭某(男,16岁)通过下载“蝙蝠”“插卡端”“语音端”网络诈骗软件,帮助诈骗分子拨打受害人电话,从中非法牟利,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6岁)开始通过帮上线发展何某(男,16岁)等人从事手机业务,并从中非法牟利,其涉嫌诈骗犯罪。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月春节后,袁某(女,17岁)帮助诈骗分子发展下线发短信“引流”,提供给上线诈骗团伙继续对他人实施诈骗,袁某从中非法牟利,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张欣雯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2/91/12944113.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